2011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黔南州教育局党组
2011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
2011年我局注重突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为抓手,按照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黔南委办字(2011)21号《黔南州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的分解任务为重点开展工作,坚持改革创新,狠抓任务落实,努力开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州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全国、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及州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年初召开的全州教育工作及全州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专题研究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做到教育业务与反腐倡廉工作同部署、同安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根据《黔南州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我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局各科室根据任务分解表对承办的任务及时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高质量完成任务。按时向州纪委报告开展工作情况。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切实抓好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法规制度。
2、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2月14日党组书记、局长王可农上党课,结合《当代贵州》2011年第01期的《坚决服从领导》文章,讲述了“坚决服从领导”是密切联系领导的重要一环,是机关工作的特殊要求,也是一条世界通行准则,是每个党员应当牢记于心的常识。4月12日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程国庆上党课,讲述了《共产党员必备的遵纪守法防线》,重点围绕州委组织部印发的“严肃换届纪律中的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强调党员要有大局意识和遵守党的纪律的原则。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党组书记、局长王可农又给全局干部职工讲党史、上党课。在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中,我局一是在年初党组会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二是对全局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进行落实; 三是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四是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五是监督检查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六是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七是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从制度入手,从宣传教育入手,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共黔南州纪委关于加强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廉洁自律的文件,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忧患意识、节俭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设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举报电话,一年来,未收到举报电话,也未发现有违规违纪、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4、倡导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认真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发[1997]13号)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精神。一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人员,因公出国(境)均按规定进行审核。二是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一般公务接待坚持热情接待、不浪费原则,制定了《黔南州教育局关于做好接待工作的意见》,各种接待用酒由办公室统一提供,原则上中午不上酒。因工作需要提高接待标准的,应事先请示局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局办公室安排。凡自行就餐、自行提高标准、自行在酒店要酒要烟者,均由经办人自行付费,对虚构接待、高消费接待科室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没有发现以组织或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行为,也没有发现报销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产生的费用,公务接待基本实行定点接待。三是严格执行楼堂馆所建设和庆典、论坛等活动的规定。四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倡导节约用油、用电、用水,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经费,积极推广“电子政务”。五是印发了《黔南州教育局关于确保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杜绝奢侈浪费的通知》,对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经费管理、项目工程建设中浪费行为进行制止纠正。
5、严格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和省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实施办法。根据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关于《黔南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委办字[2011]1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局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制订了《黔南州教育局机关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公务用车基本做到定点维修,统一办理加油卡,统一办理保险手续。“车辆使用安排原则是节约高效、急事优先,在确保局领导用车的情况下,有关科室陪同上级领导检查调研工作,终始地不在县市城区或公共交通车辆不能一次性到达的地点,可安排用车;科室人员出差、开会应搭乘公交车,携带一般物品短途移动请搬运工费用实报,若物品二人均不能搬运,可安排车辆随行。”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根据全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拓展从源头上进一步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实效性,按照黔南州纪委《关于印发<黔南州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纪发[2011]9号)文件精神,我局把教育发展和廉政建设相结合,从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出发,紧紧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物资管理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突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条主线,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成立了《黔南州教育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常识问答》、《廉政风险知识解读》、《廉政风险点查找提示》等相关资料,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复印并组织学习《让政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把廉政风险降到最低》、《党员干部要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抓预防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大爱护和保护》、《在规范权力运行中化解风险》、《权力就是资源,哪来“清水衙门”》等10余篇廉政建设方面文章。在全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黔南州教育局廉政风险防范措施》、《黔南州教育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黔南州教育局廉政风险追究办法》。并要求各科室在落实防控措施中一要对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防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要结合各个风险点的实际,修订完善原有的规章制度,用制度和机制有效遏制风险的出现;三要严格落实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加强对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程和落实情况的监督;四要优化防范措施,提高风险防范工作的效能,对新出现的风险点,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建立廉政风险防范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循环机制;五要扎实抓好落实,善于总结,提炼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反馈、及时汇报;六要坚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到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相结合,正确处理好惩治与预防的关系,确保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取得实效。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黔南州纪委、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今年我局根据工作内容的不断变化修订和补充了《黔南州教育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与管理、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要集体讨论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并按照集体决定和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组织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本系统、本部门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再次明确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内容:一是研究决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二是研究决定教育问题对当地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和民生问题的影响和作用的重大事项。三是研究决定当地教育发展改革战略、规划的制定和调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四是研究决定当地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规划等方案。五是研究决定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六是研究决定本级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的干部推荐、提名、招考录用、任免、奖惩、评先选优、晋级晋职和后备干部人选。七是研究决定职责范围内财政(财务)预算的编制、安排原则、调整及听取执行情况报告。八是研究决定职责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建设、项目安排、投资规模及概预算、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事项。九是研究决定职责范围内大额资金的管理、审批、拨付、使用原则。十是其它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做到了依法办事。
结合开展“三个建设年”、“创先争优”和“四帮四促”活动,督促党员干部保持高尚情操和良好作风。专门征订了《廉政准则》、《准则释义》、《准则学习问答》、《准则及相关法规》等书籍,发放给局机关每个党员、干部职工,加强理论学习,让党员干部职工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认真做好群众工作,执行接访、下访规定,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结合开展“三个建设年”、“创先争优”、“四帮四促”活动,做到“八不准”,即不准走过场,搞形式;不准层层陪同,铺张浪费;不准指手划脚瞎指挥,干扰基层工作;不准擅自缩短深入基层的时间,敷衍应付;不准将帮扶任务推给基层,出工不出力;不准游山玩水;不准到高档场所吃喝玩乐;不准收受礼金礼品。要勤作为、快作为,反对慢作为和不作为。
五、监督检查本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在全州教育工作及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州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代表州教育局与县、市教育局、州属学校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会后,举行了黔南州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全员责任签字仪式,州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分别与局班子成员、局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州教育局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黔南州教育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承诺书》。签约率达100%,基本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科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教育业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为管好用好干部,推进局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保障业务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州委要求,我局实施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在负责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还要负责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双重责任,并进行了责任分工,有效保证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
年初,召开了局领导班子成员述职会,局机关中层干部也对过去一年工作进行了述职述廉,全局干部职工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了履职情况考核。与此同时,州教育局党组对州直义务教育四所学校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综合考评。
六、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一是为了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晰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今年8月州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对州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进行了调整,由副州长吴胜华同志为召集人,成员单位由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纠风办、州教育局、州监察局、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文化局、州物价局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局。二是转发了《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重申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收费公示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及时将文件下发到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准确把握政策,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三是根据州政府纠风办《关于分解2011年纠风工作任务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分解到我局的纠风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进行了分解,责任到科室、到个人。四是开展好常规工作,在春、秋两季开学工作中,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列入重点检查内容,同时,专门下发《黔南州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季学期开学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黔南州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秋季学期开学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州教育收费进行专项检查。转发了《贵州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重申学校不准代办学生保险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强行要求学生办理医疗保险,并不得代收和直接承担办理保险业务的要求。
2、认真执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相关政策。在由州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对各县(市)教育经费审计中,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落实情况列入重点审计内容,与县级党政履行年度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考核挂钩,督促各地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规范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的意见》等规定,做到按时划拨经费,不截留、不挪用,确保各项经费按时到位。
3、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各中小学教材及教辅资料都要求按照《贵州省2011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所列书进行选订。坚持义务教育学校不强制统一征订、统一购买教辅材料的规定,10月中旬,配合省教育厅对都匀地区几所中小学校征订教辅材料情况的明察暗访工作,未发现有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现象。
4、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一是继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高中生服务性收费本着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下进行。严格执行《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我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和标准。为便于工作,我们制作了《黔南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标准》,以表格形式列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二是切实加强幼儿教育收费管理,要求公办幼儿园须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幼儿园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更不能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赞助费、支教费等。得知个别幼儿园办实验班、特色班,并收取费用100元的情况后,我们立即通知县教育局进行了制止。三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接受群众、社会监督。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印发的《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全州共设立教育收费举报电话22部,州局开通有局长信箱,群众有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或局长信箱进行联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查实处理。各学校把治理乱收费与推进校务公开结合起来,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时间、收费依据和投诉电话进行公示。同时,坚持县级自查、州级检查、省级抽查的三级检查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近几年来,每年都开展了对都匀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经费的审计工作,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5、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招生。重视政策宣传,对招生政策、考试录取政策、教育收费政策等都进行了广泛宣传,为便于群众了解政策新的变化,州教育局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通过发放资料、网络等进行政策宣传,让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确保教育公平公正。
6、畅通信访投诉渠道。认真受理各类来信来访、投诉举报案件,做到了有访必接,接访必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信访管理政策规定,认真进行办理
二0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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